发布时间:2020-08-20 阅读次数:1465
8月14日晚,广东省卫健委通报,汕尾陆丰市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测中,排查发现1名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,新增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,均为上述病例的密接人员。
8月15日,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《关于暂停零售药店销售“退烧药”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自2020年8月15日15时起,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无医生处方销售“退烧药”。
通知要求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,暂停无医生处方销售“退烧药”,并引导购买“退烧药”顾客前往医疗机构就诊。解除暂停销售时间另行通知。
对于广东陆丰出现疫情,8月16日钟南山院士接受采访时表示,广东对疫情处置反应迅速,目前已对疫情相关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筛查。他总体判断,陆丰此次疫情不会大规模扩散,大家无须恐慌。
多地宣布,严格管控退烧药
关于药店停售退烧药的操作,相信各位都已不再感到陌生。除了上述陆丰市,近日也有多地明显发布通知加强药店销售退烧药的监管。
湖北荆州:禁止向发热人员卖退烧、发热药
据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8月14日消息,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工作,现就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药店向发热人员售卖退热、止咳等药品,引导发热人员到发热门诊就医。做好发热人员的信息登记,并及时报辖区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人员。
二、对无发热症状人员销售感冒、咳嗽药,应登记个人信息,如家庭住址、联系电话等内容,每天上报辖区指挥部和市场监管人员。
三、所有发热人员应主动到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,免费核酸、抗体检测,以免贻误病情。
黑龙江:加强药店“退烧止咳抗病毒”药品监管
8月12日,黑龙江药监局发布《关于继续加强药店销售“退烧止咳抗病毒”药品实名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做好秋冬季节全省药店销售“退烧止咳抗病毒”药品(以下简称“三类药”)监管工作。
《通知》要求进一步提高药店销售“三类药”实名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促进药店提高疫情防控“哨点”灵敏度,做到防控漏洞再排查、防控重点再加固,防控工作再落实。
广东肇庆:暗访抽查,违规取消医保定点
近日,广东省肇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暗访组进行随机抽查暗访。根据暗访组实地暗访情况,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约谈相关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,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,要求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,认真执行实名购药登记报告制度,对未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将依法严肃处理,并建议医保局取消其医保定点药店资格。
安徽马鞍山:退烧、止咳、止泻类药品,要凭“码”销售
近日,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,要求市区各零售药店销售退烧、止咳、止泻类药品必须继续通过市数字疫控平台扫码销售,未领取二维码的零售药店不得销售上述药品;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上述药品的,必须由药店相关人员通过后台将购买人信息上传至数字疫控平台。
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对药店进行检查,如检查中发现已领取二维码的药店不通过扫码、未领取二维码擅自销售上述药品行为,将从严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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